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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高铁商务区消防站防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4-10-12
文章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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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高铁商务区消防站防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L-竞磋-2024033
项目名称: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高铁商务区消防站防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铁消防站卫生间防水改造: 拆除原卫生间墙体、地面、原大理石洗漱池拆除,安装新的洗漱池、更衣间新增轻质隔断,新增不锈钢脸盆架、定制更衣间衣柜、卫生间地面拆除后重新做防水与贴地砖,顶棚做集成吊顶;大队屋面与局部墙面防水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与招标清单。(供应商在开标前需自行踏勘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部分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必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示范格式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为项目经理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高铁商务区消防站防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L-竞磋-2024033
项目名称: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高铁商务区消防站防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铁消防站卫生间防水改造: 拆除原卫生间墙体、地面、原大理石洗漱池拆除,安装新的洗漱池、更衣间新增轻质隔断,新增不锈钢脸盆架、定制更衣间衣柜、卫生间地面拆除后重新做防水与贴地砖,顶棚做集成吊顶;大队屋面与局部墙面防水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与招标清单。(供应商在开标前需自行踏勘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部分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必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示范格式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为项目经理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